ICode9

精准搜索请尝试: 精确搜索
首页 > 其他分享> 文章详细

【高等代数】2. 多项式(2)

2021-07-13 21:33:07  阅读:289  来源: 互联网

标签:mathbb 系数 多项式 不可 cdots 高等 代数 定理


【高等代数】2. 多项式(2)

目录

1.4 唯一析因定理

本节的主要内容是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为类比整数环和多项式环,先将整数环中的素数概念予以扩充,将素数扩展到负数上,具体而言,除了\(-1,0,1\)外的所有整数要么是素数,要么是合数,且负素数与正素数只差一个符号。由此,对整数环中的每个非零整数,都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素数的乘积,且不计因子的正负号和顺序的话,这种分解唯一。现欲将此分解推广到一元多项式环。

  • 可约:设\(f(x)\in F[x]\),\(\deg f(x)=n\ge 1\)。如果存在次数小于\(n\)的多项式\(g(x),h(x)\in F[x]\)使

    \[f(x)=g(x)h(x), \]

    就称多项式\(f(x)\)在\(F\)上可约。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多项式,\(f(x)\)在\(F\)上不可约。

由定义,\(0<\deg g(x)<n\),故因式分解不包含纯量多项式。另外要注意多项式是否可约与多项式所属的数域有关,如\(x^2+1\)在\(\mathbb{C}\)上可约,在\(\mathbb{R}\)上不可约。如果类比整数环,不可约多项式应当对应素数的作用,因此对它们的讨论有意义。

下面给出不可约多项式的几个性质:

  1. 若\(p(x)\)在\(F\)上不可约,且\(a\in F\)非零,则\(ap(x)\)在\(F\)上不可约。

  2. 若\(f(x)\in F[x]\),且\(p(x)\)是\(F\)上的不可约多项式,则或者\(p(x)|f(x)\),或者\(p(x)\)与\(f(x)\)互素。

  3. 设\(f(x),g(x)\in F[x]\),\(p(x)\)是\(F\)上的不可约多项式,如果\(p(x)|f(x)g(x)\),则或者\(p(x)|f(x)\),或者\(p(x)|g(x)\)。

    1:用反证法,若\(ap(x)=f(x)g(x)\),则\(p(x)=[a^{-1}f(x)]g(x)\),与\(p(x)\)不可约矛盾。

    2:不妨设\(p(x)\)与\(f(x)\)不互素,则存在非纯量多项式\(d(x)|f(x)\),且\(d(x)|p(x)\),结合\(p(x)\)不可约可知\(d(x)=\lambda p(x)\),这说明\(p(x)|f(x)\)。

    3:如果\(p(x)\nmid f(x)\),则\(\gcd(p(x),f(x))=1\),所以存在多项式\(u(x),v(x)\)使

    \[p(x)u(x)+f(x)v(x)=1, \]

    于是

    \[p(x)u(x)g(x)+f(x)g(x)v(x)=g(x), \]

    结合\(p(x)|f(x)g(x)\)得\(p(x)|g(x)\)。

唯一析因定理就类比非零整数的质因子分解,将一个多项式分解成多个不可约因式的乘积,并且在内部结构意义下(忽略各项系数,只考虑比例),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 唯一析因定理:设\(n\)次多项式\(f(x)\in F[x]\),存在数域\(F\)上的不可约多项式\(p_1(x),\cdots,p_s(x)\),使得

    \[f(x)=p_1(x)\cdots p_s(x). \]

    如果另有不可约多项式\(q_1(x),\cdots,q_t(x)\)使得\(f(x)=q_1(x)\cdots q_t(x)\),则\(t=s\),且可通过调整因式的顺序使\(q_i(x)=a_ip_i(x)\)。

    不可约分解的存在性:

    \(n=1\)时,一次多项式在数域\(F\)上总是不可约的。下用归纳法,假设当多项式次数\(\deg f(x)<n\)时不可约分解都存在,要证明\(\deg f(x)=n\)时不可约分解也存在。如果\(f(x)\)本身在\(F\)上不可约,则不可约分解由自身组成;如果\(f(x)\)在\(F\)上可约,则存在次数小于\(n\)的多项式\(g(x),h(x)\in F[x]\),使得\(f(x)=g(x)h(x)\),而由于\(g(x),h(x)\)均可以不可约分解,将它们的不可约分解式相乘就得到\(f(x)\)的分解式,分解式中每一个多项式都是不可约的。

    不可约分解的唯一性:

    设\(f(x)\)具有两个不可约分解,即

    \[f(x)=p_1(x)p_2(x)\cdots p_s(x)=q_1(x)q_2(x)\cdots q_t(x), \]

    由于\(q_1(x)\)在\(F\)上不可约且\(q_1(x)|p_1(x)\cdots p_s(x)\),由不可约多项式的性质可知,存在某\(p_i(x)\),不妨调换顺序将其设为\(p_1(x)\),使得\(p_1(x)=a_1q_1(x)\),从而

    \[(a_1p_2(x))p_3(x)\cdots p_s(x)=q_2(x)q_3(x)\cdots q_t(x), \]

    类似地分析可以得到\(a_2p_2(x)=q_2(x)\),\(a_3p_3(x)=q_3(x)\)等等,由归纳法就得到\(t=s\),且分解在结构意义上唯一。

如果要求所有的多项式都是首一的,并且将重复的因式合并,就能得到任意多项式的唯一分解:

\[f(x)=a_0p_1^{k_1}(x)p_2^{k_2}(x)\cdots p_l^{k_l}(x). \]

其中,\(a_0\)是\(f(x)\)的首项系数,\(p_i(x)\)称为\(f(x)\)的\(k_i\)重因式。

类比整数环,利用不可约分解可以找到最大公因式。设\(f(x)\)的不可约因式为\(\{h_i(x)\}_{1\le i\le s}\),\(g(x)\)的不可约因式为\(\{q_i(x)\}_{1\le i\le t}\),它们的并集记作\(\{p_i(x)\}_{1\le i\le l}\),则

\[f(x)=a_0p_1^{k_1}(x)\cdots p_l^{k_l}(x),\\ g(x)=b_0p_1^{e_1}(x)\cdots p_l^{k_l}(x). \]

由此得到

\[\gcd(f(x),g(x))=p_1^{m_1}(x)\cdots p_l^{m_l}(x),\quad m_i=\min\{k_i,e_i \},i=1,2,\cdots,l. \]

最后,对唯一析因定理稍作分析,能得到多项式根个数的结论:多项式的根个数不会多于多项式的次数

  • 定理:数域\(F\)上的\(n\)次多项式在\(F\)上至多有\(n\)个不同的根,\(n>0\)。

    设\(a_1,\cdots,a_r\in F\)是\(f(x)\)不同的根,用归纳法证明\((x-a_1)\cdots(x-a_r)|f(x)\)。

    当\(r=1\)时,因\(a_1\)是\(f(x)\)的根,故\(f(x)=(x-a_1)p(x)\),\((x-a_1)|f(x)\)。现假设结论对\(r-1\)成立,因\(a_1,\cdots,a_{r-1}\)是\(f(x)\)的根,由归纳假设可知

    \[(x-a_1)\cdots(x-a_{r-1})|f(x),\\ f(x)=(x-a_1)\cdots(x-a_{r-1})h(x),\\ f(a_r)=(a_r-a_1)\cdots(a_r-a_{r-1})h(a_r)=0. \]

    由于我们假设\(a_1,\cdots,a_r\)互不相同,因此\(h(a_r)=0\),由因式定理可知\(h(x)=(x-a_r)g(x)\),于是

    \[f(x)=(x-a_1)\cdots(x-a_{r-1})(x-a_r)g(x), \]

    即\((x-a_1)\cdots(x-a_r)|f(x)\)。由此可以推得\(r\le n\)。

    此定理给出了方程的互异根的上限,但方程仍可能在\(F\)上没有根

1.5 实系数与复系数多项式

上一节探讨的唯一析因定理不局限于某个数域\(F\),本节对两个重要数域\(\mathbb{R}\)与\(\mathbb{C}\)探讨其上的多项式。首先对于复系数多项式有更好的结果,具体地主要呈现为下面的两条。

  • 代数基本定理:任意一个\(n\)次复系数多项式一定有复数根,\(n\ge 1\)。

  • \(\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设\(f(x)\)是任意一个\(n\)次复系数多项式,\(n>0\),则\(f(x)\)恰有\(n\)个复根\(c_1,\cdots,c_n\)(可能相同),且

    \[f(x)=a_0(x-c_1)\cdots(x-c_n), \]

    其中\(a_0\)是\(f(x)\)的首项系数。

    对于可能相同的根,出现\(k\)次的称为\(f(x)\)的\(k\)重根,仅出现一次的称为单根。合并重根有

    \[f(x)=a_0(x-c_1)^{k_1}\cdots(x-c_s)^{k_s},\quad k_1+\cdots+k_s=n. \]

代数基本定理的初等证明繁琐,这里将其视为一个前置准备定理,运用它证明\(\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在\(\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只有\(1\)次多项式是不可约的,即\(p(x)\)不可约等价于\(\deg p(x)=1\)。

对多项式的次数\(n\)使用归纳法。当\(n=1\)时定理显然成立,现假设定理对次数为\(n-1\)时的多项式成立。设\(f(x)\)是\(n\)次复系数多项式,由代数基本定理,\(f(x)\)有复数根\(c_1\),于是由因式定理,

\[f(x)=(x-c_1)g(x),\quad \deg g(x)=n-1. \]

由归纳假设,\(g(x)\)恰有\(n-1\)个复数根\(c_2,\cdots,c_n\),且\(g(x)=a_0(x-c_2)\cdots(x-c_n)\),这样,就得到

\[f(x)=a_0(x-c_1)\cdots(x-c_n), \]

即\(c_1,\cdots,c_n\)是\(f(x)\)的\(n\)个复数根。

对\(\mathbb{R}\)上的结果则稍微复杂一些,因为某些\(\mathbb{R}\)上的多项式没有根。不过,由于\(\mathbb{R}\subset \mathbb{C}\),因此在复数域上实多项式仍然有根,且必有\(n\)个复数根;特别当多项式是实系数时,复根共轭成对出现。

  • 定理:实系数多项式\(f(x)\)的复数根共轭成对出现。

    为证明,首先要知道\(\overline{ab}=\bar{a}\bar{b}\),即共轭与复数乘法可交换。

    设\(f(x)=a_nx^{n}+a_{n-1}x^{n-1}+\cdots+a_1x+a_0\),若\(c\)是\(f(x)\)的复数根,即

    \[f(c)=a_nc^{n}+a_{n-1}c^{n-1}+\cdots+a_1c+a_0=0, \]

    上式两边取共轭,得到

    \[a_n\bar c^{n}+a_{n-1}\bar{c}^{n-1}+\cdots+a_c\bar{c}+a_0=0, \]

    这说明\(\bar{c}\)也是\(f(x)\)的根。

由此,如果实系数多项式是奇次的,就不可能所有根都是复根(否则无法成对出现),这说明:奇次多项式一定有实数根。另外,对任何复数\(c\),有\((x-c)(x-\bar{c})=x^2-(c+\bar{c})x+c\bar{c}\),这说明任何共轭因式的乘积一定是实系数多项式。综上,能得到实系数多项式不可约的结论:

  • 定理:若实系数多项式\(p(x)\)在\(\mathbb{R}\)上不可约,则\(\deg p(x)=1\)或\(2\)。

    当\(\deg p(x)=1\)时,\(p(x)\)是必定不可约的;当\(\deg p(x)=2\)时,设\(p(x)=x^2+px+q\),其不可约的条件是判别式\(p^2-4q<0\)。

  • \(\mathbb{R}\)上的唯一析因定理:\(n\)次实系数多项式可以分解为一次因式和二次不可约因式的乘积,即

    \[f(x)=a_0(x-c_1)^{k_1}\cdots(x-c_s)^{k_s}(x^2+p_1x+q_1)^{e_1}\cdots(x^2+p_tx+q_t)^{e_t}, \]

    这里

    \[k_1+\cdots+k_s+2(e_1+\cdots+e_t)=n,\\ c_i,p_j,q_j\in\mathbb{R},\quad \forall i=1,2,\cdots,s;j=1,2,\cdots,t,\\ p_j^2-4q_j<0,\quad \forall j=1,2,\cdots,t. \]

实系数多项式的这个特征,往往可以用于解析一些实系数多项式的性质。

例:证明实系数多项式\(f(x)\)对所有实数\(x\)取正值的充要条件是:存在复系数多项式\(\varphi(x)\),使\(\varphi(x)\)没有实数根,\(f(x)=|\varphi(x)|^2\)。

只证必要性,此时\(f(x)\)必无一次因式,所以

\[f(x)=a(x^2+p_1x+q_1)\cdots(x^2+p_sx+q_s), \]

由于共轭复根成对出现,所以

\[f(x)=a(x-c_1)(x-\bar{c}_1)\cdots(x-c_s)(x-\bar{c}_s), \]

\[\varphi(x)=\sqrt{a}(x-c_1)\cdots(x-c_s) \]

即可。

1.6 整系数与有理系数多项式

对整系数与有理系数多项式的讨论则相比复数域和实数域要复杂,一方面,有理数域\(\mathbb{Q}\)在\(\mathbb{R}\)上不是连续的,因此一般的判定多项式可约的准则将不适用;另一方面,整数环\(\mathbb{Z}\)甚至不是一个数域,因此唯一析因定理可能不再适用。但是,\(\mathbb{Z}\)与\(\mathbb{Q}\)存在一定联系,因为\(\mathbb{Q}\)是\(\mathbb{Z}\)加上除法运算得到的数集,所以经过适当的通分后,\(\mathbb{Q}\)上的结果应当与\(\mathbb{Z}\)上的类似。

先解决\(f(x)\)在\(\mathbb{Z}\)上的可约性问题,因\(f(x)\)如果在\(\mathbb{Z}\)上可约,则在\(\mathbb{Q}\)上必定也可约;但反过来,如果\(f(x)\)在\(\mathbb{Z}\)上不可约,我们难以直接确定\(f(x)\)在\(\mathbb{Q}\)上是否可约。但接下来我们要得到一个结果:整系数多项式\(f(x)\)相对整数环\(\mathbb{Z}\)与有理数域\(\mathbb{Q}\)的可约性相同

为此先提出本原多项式概念与Gauss引理。

  • 本原多项式:如果整系数多项式\(f(x)=a_0+a_1x+\cdots+a_nx^{n}\)的系数\(a_0,a_1,\cdots,a_n\)的最大公因子为\(1\),则\(f(x)\)称为本原多项式。

    本原多项式即不可以在系数上进行约分的多项式,对任何多项式\(f(x)=a_0+a_1x+\cdots+a_nx^{n}\),设\(d=\gcd(a_0,a_1,\cdots,a_n)\),则可以将多项式改写为最大公因子与本原多项式的乘积,即

    \[f(x)=d(a_0'+a_1'x+\cdots+a_n'x^{n}). \]

  • Gauss引理:任意两个本原多项式的乘积是本原多项式。

    不妨设本原多项式\(f(x),g(x)\)分别为

    \[f(x)=a_0+a_1x+\cdots+a_nx^{n},\\ g(x)=b_0+b_1x+\cdots+b_mx^{m},\\ f(x)g(x)=c_0+c_1x+\cdots+c_{n+m}x^{n+m}, \]

    这里约定当下标越界时\(a_i,b_j=0\),则

    \[c_k=a_0b_k+a_1b_{k-1}+\cdots+a_{k-1}b_1+a_kb_0,\quad k=0,1,\cdots,n+m. \]

    用反证法,假定\(f(x)g(x)\)不是本原的,则\(c_0,c_1,\cdots,c_{n+m}\)必有公因子\(p\ne 1\)。由\(f(x)\)与\(g(x)\)是本原多项式可知,必定存在某\(a_i,b_j\)不能被\(p\)整除,设它们是\(a_0,a_1,\cdots,a_n\)和\(b_0,b_1,\cdots,b_m\)中第一个不被\(p\)整除的系数,而

    \[c_{i+j}=a_0b_{i+j}+\cdots+a_{i-1}b_{j+1}+a_ib_j+a_{i+1}b_{j-1}+\cdots+a_{i+j}b_0, \]

    可以发现,由于\(p|(a_0,\cdots,a_{i-1},b_0,\cdots,b_{j-1})\),所以只有\(a_ib_j\)不能被\(p\)整除,这说明\(c_{i+j}\)不含因子\(p\),矛盾。

由于本原多项式在可通分意义下唯一,联系起了整数环与有理数域,由此能提出本节的第一个关键结论:

  • 设\(n\)次整系数多项式\(f(x)\)在\(\mathbb{Z}\)上不可约,则\(f(x)\)在\(\mathbb{Q}\)上不可约。

    设\(f(x)\)在\(\mathbb{Q}\)上可约,则存在次数小于\(n\)的多项式\(g(x),h(x)\in \mathbb{Q}[x]\),使\(f(x)=g(x)h(x)\)。将\(g(x)\)的系数通分得到\(g(x)=b\tilde g(x)\),这里\(b\in\mathbb{Q}\),\(\tilde g(x)\in\mathbb{Z}[x]\),并可以通过调整\(b\)使\(\tilde g(x)\)为本原多项式;同理可令\(h(x)=c\tilde h(x)\),\(c\in\mathbb{Q}\),\(\tilde h(x)\in\mathbb{Z}[x]\)且是本原多项式。因此

    \[f(x)=bc\tilde g(x)\tilde h(x), \]

    由Gauss引理,\(\tilde g(x)\tilde h(x)\)是本原多项式,且\(bc\in\mathbb{Q}\)。又因为\(f(x)\)是整系数的,所以必然\(bc\in\mathbb{Z}\),否则将与\(\tilde g(x)\tilde h(x)\)是本原多项式矛盾。这说明\(f(x)\)在\(\mathbb{Z}\)上可约,矛盾。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整系数多项式\(f(x)\)在\(\mathbb{Q}\)上的可约性与在\(\mathbb{Z}\)上相同,同时由于\(\mathbb{Q}\)是一个数域,因此唯一析因定理成立,故我们得到了整数环上的唯一析因定理。

  • \(\mathbb{Z}\)上的唯一析因定理:\(n\)次正系数多项式\(f(x)\)可以分解为一个整数与若干个本原不可约多项式的乘积,且不计因式的次序和符号,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存在性:

    作为有理系数多项式,可将\(f(x)\)分解为

    \[f(x)=a_0p_1(x)\cdots p_s(x), \]

    其中\(a_0\in\mathbb{Q}\),诸\(p_i(x)\)是首一有理系数多项式,在\(\mathbb{Q}\)上不可约,从而可以通分为\(p_i(x)=b_iq_i(x)\),这里\(b_i\in\mathbb{Q}\),\(q_i(x)\)是本原多项式。同时,根据整数环与有理数域上多项式具有相同的可约性,我们知道诸\(q_i(x)\)不可约,从而

    \[f(x)=a_0b_1\cdots b_sq_1(x)\cdots q_s(x), \]

    最后由于\(f(x)\)是整系数的,\(a_0b_1\cdots b_s\in\mathbb{Z}\),存在性得证。

    唯一性:

    设\(f(x)\)有两个整数与本原不可约多项式乘积的分解,即

    \[f(x)=a_0p_1(x)\cdots p_s(x)=b_0q_1(x)\cdots q_t(x), \]

    将其视为有理系数多项式,可知\(s=t\),并且可以通过调整因式顺序使得

    \[a_0p_1(x)=b_0c_1q_1(x),\quad c_1\in\mathbb{Q};\\ p_i(x)=c_iq_i(x),\quad c_i\in\mathbb{Q},\quad i=2,\cdots,n. \]

    由于诸\(p_i(x),q_i(x)\)是本原多项式,所以当\(i=2,\cdots,n\)时\(c_i=\pm 1\),这样\(a_0^{-1}c_1b_0=\pm 1\),这就证明了分解的唯一性。

最后,给出一个从整系数多项式本身判断不可约性的准则:Eisenstein判别准则。

  • Eisenstein判别准则:设\(f(x)=a_0+a_1x+\cdots+a_nx^{n}\in\mathbb{Z}[x]\),若存在素数\(p\)使

    \[p|a_i,\quad i=0,1,\cdots,n-1;\\ p\nmid a_n,\quad p^2\nmid a_0; \]

    则\(f(x)\)在\(\mathbb{Z}\)上不可约。

Eisenstein准则只能判定多项式不可约,需要验证三个条件。如果三个条件不满足,可通过一系列变换使之不可约。

设\(p\)为素数,分圆多项式\(\Phi_p(x)=x^{p-1}+x^{p-2}+\cdots+x+1=\dfrac{(x-1)^{p}}{x-1}\)在\(\mathbb{Z}\)上不可约。显然此时Eisenstein判别准则不适用,令\(x=y+1\),则

\[\Phi_p(x)=f(y)=\frac{(y+1)^{p}-1}{(y+1)-1}=y^{p-1}+py^{p-2}+\cdots+C_p^{k-1}y^{p-k}+\cdots+C_p^{p-2}y+p, \]

这样\(p\)整除除了首项外的每一项系数都被\(p\)整除,常数项不被\(p^2\)整除,首项系数不被\(p\)整除,这说明\(f(y)\)不可约,可以推出\(\Phi_p(x)\)也不可约。

标签:mathbb,系数,多项式,不可,cdots,高等,代数,定理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jy333/p/ab_02.html

本站声明: 1. iCode9 技术分享网(下文简称本站)提供的所有内容,仅供技术学习、探讨和分享;
2. 关于本站的所有留言、评论、转载及引用,纯属内容发起人的个人观点,与本站观点和立场无关;
3. 关于本站的所有言论和文字,纯属内容发起人的个人观点,与本站观点和立场无关;
4. 本站文章均是网友提供,不完全保证技术分享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风险性和版权归属;如您发现该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5. 本站为非盈利性的个人网站,所有内容不会用来进行牟利,也不会利用任何形式的广告来间接获益,纯粹是为了广大技术爱好者提供技术内容和技术思想的分享性交流网站。

专注分享技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侵权联系[81616952@qq.com]

Copyright (C)ICode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ode9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