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de9

精准搜索请尝试: 精确搜索
首页 > 编程语言> 文章详细

C++编码规范

2019-09-02 19:01:45  阅读:146  来源: 互联网

标签:编码 函数 代码 规范 C++ 规则 级别 描述


1 前言 本编码规范针对C++语言。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提高代码的健壮性,使代码更安全、可靠;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使代码易于查看和维护。 本文档分别对C++程序的格式、注释、标识符命名、语句使用、函数、类、程序组织、公共变量等方面做出了要求。规范分为两个级别——规则和建议。规则级的规范要求开发人员必须要遵守,建议级的规范开发人员应尽量遵守。 各项目组在用C++语言或基于C++语言的开发工具开发项目时,要遵守本规范。 2 编码规范正文      以下是各条规范的具体内容。 2.1格式      对代码书写格式的要求。 2.1.1 空行的使用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头文件和实现文件中,各主要部分之间要用空行隔开。 所谓文件的主要部分,包括:序言性注释、防止被重复包含部分(只在头文件中)、# include部分、#define部分、类型声明和定义部分、实现部分等等。 ●在一个函数中,完成不同功能的部分,要用空行隔开。 理由: 段落分明,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1.2 哪里应该使用空格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使用赋值运算符、逻辑运算符、位运算符、算术运算符等二元操作符时,在其两边各加一个空格。 例: nCount = 2;而不是 nCount=2; ● 函数的各参数间要用“,”和一个空格隔开。               例:void GetDate(int x, int y); 而不是void GetDate(int x,int y)或void GetDate(int x ,int y)。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1.3 哪里不应该使用空格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不要在引用操作符前后使用空格,引用操作符指“.”和“->”,以及“[]”。 ●不要在“::”前后使用空格。 ●不要在一元操作符和其操作对象之间使用空格,一元操作符包括“++”、“--”“!”、“&”“*”等。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m_pFont -> CreateFont();
//应该写成这样 m_pFont->CreateFont(); 2.1.4 缩进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对程序语句要按其逻辑进行水平缩进,以两个空格或一个Tab符为单位(建议使用空格),使同一逻辑层次上的代码在列上对齐。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1.5 长语句的书写格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较长的语句要分成多行书写。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划分出的新行要进行适当的缩进,缩进长度以两个空格或Tab符长度为单位。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下面是一个处理的较为合理的例子 nCount = Fun1(n1, n2, n3) + (nNumber1 * GetDate(n4, n5, n6)) * nNumber1; 2.1.6 清晰划分控制语句的语句块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控制语句(if , for , while , do...whule)的语句部分一定要用 ‘{ ’和‘ }’括起来(即使只有一条语句),并且‘{ ’和‘ }’应处在同一列上。 理由: 这样做,能够划分出清晰的语句块,使语句的归属明确,使代码更加容易阅读和修改。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if (x == 0) return; else while (x > min) x--; // 应该这样写 if (x == 0) { return; } else { while (x > min) { x--; } } 2.1.7 一行只写一条语句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一行只写一条程序语句。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不要这样写 x = x0; y = y0; while(IsOk(x)) {x++;} // 应该这样写代码 x = x0; y = y0; while(IsOk(x)) { x++; } 2.1.8 一次只声明、定义一个变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一次(一条声明、定义语句)只声明、定义一个变量。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应该这样写 int width; int length; // 不要这样写 int width, length; 2.1.9 在表达式中使用括号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对于一个表达式,在一个二元、三元操作符操作的操作数的两边,应该放置“(”和“)”。 理由: 避免出现不明确的运算、赋值顺序,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下面这行代码: result = fact / 100 * number + rem; //最好写成这样
result = ((fact / 100) * number) + rem;
2.1.10将操作符“*”、“&”和类型写在一起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定义指针、引用变量时,将操作符“*”、“&”和类型写在一起。 理由: 统一格式,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char *s;


//而应该写成这样 char* s; 2.2注释 这一部分对程序注释提出了要求。 程序中的注释是程序与日后的程序读者之间通信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注释能够帮助读者理解程序,为后续阶段进行测试和维护提供明确的指导。 下面是关于注释的基本原则: 1. 注释内容要清晰明了,含义准确,防止出现二义性。 2. 边写代码边注释,修改代码的同时修改相应的注释,保证代码与注释的一致性。 2.2.1 对函数进行注释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函数的声明之前,要给出精练的注释(不必牵扯太多的内部细节),让使用者能够快速获得足够的信息使用函数。格式不做具体要求。 ●在函数的定义之前,要给出足够的注释。注释格式要求如下: /************************************************************************* 【函数名称】       (必需) 【函数功能】       (必需) 【参数】           (必需。标明各参数是输入参数还是输出参数。) 【访问变量】       (必需。列出该函数访问的全局变量、成员变量。) 【返回值】         (必需。解释返回值的意义。) 【使用情况】       (必需。调用其它函数的情况,被调用的情况) 【开发者及日期】   (必需) 【版本】           (必需) 【更改记录】       (若有修改,则必需注明) *************************************************************************/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2.2 对类进行注释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 在类的声明之前,要给出足够而精练的注释。注释格式要求如下: /************************************************************************* 【类名】             (必需) 【功能】          (必需) 【接口说明】           (必需) 【开发者及日期】       (必需) 【版本】              (必需) 【版权信息】           (可选) 【更改记录】          (若修改过则必需注明) *************************************************************************/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2.3 对文件进行注释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头文件、实现文件的首部,一定要有文件注释,用来介绍文件内容。注释格式要求如下: /************************************************************************* 【文件名】                 (必需) 【功能模块和目的】     (必需) 【开发者及日期】           (必需) 【版本】                  (必需) 【版权信息】               (必需) 【更改记录】              (若修改过则必需注明) *************************************************************************/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2.4 对每个空循环体要给出确认性注释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建议对每个空循环体给出确认性注释。 理由:         提示自己和别人,这是空循环体,并不是忘了。 举例:         while(g_bOpen == FALSE)         {            //空循环          } 2.2.5 对多个case语句共用一个出口的情况给出确认性注释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建议对多个case语句共用一个出口的情况给出确认性注释。 理由:         提示自己和别人,这几个case语句确实是共用一个出口,并不是遗漏了。 举例:         switch(nNumber)         {                       case 1: nCount++; break;            case 2:            case 3: nCount--; break;       //当nNumber等于2或3时,进行同样的处理 default: break;          } 2.2.6 其它应该考虑进行注释的地方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除上面说到的,对于以下情况,也应该考虑进行注释: l 变量的声明、定义。通过注释,解释变量的意义、存取关系等;     例如:            int m_nNumber; //记录图形个数。被SetDate( )、GetDate( )使用。 l 数据结构的声明。通过注释,解释数据结构的意义、用途等;     例如:            //定义结构体,存储元件的端点。用于将新旧的端点对应。 typedef struct {                 int nBNN;                 int nENN;                 int nBNO;                 int nENO; }Element; l分支。通过注释,解释不同分支的意义;     例如:                 if(m_iShortRadio == 0)       //三相的情况                 {                     strvC.Format("%-10.6f", vC);                     straC.Format("%-10.6f", aC);                 }                 else if(m_iShortRadio == 1)    //两相的情况                 {                     strvC = _T("");                     straC = _T("");                     } l调用函数。通过注释,解释调用该函数所要完成的功能;     例如:                   SetDate(m_nNumber ); //设置当前的图形个数。 l赋值。通过注释,说明赋值的意义;     例如:            m_bDraw = true; //将当前设置为绘图状态 l程序块的结束处。通过注释,标识程序块的结束。                        例如:                            if (name = = White)                            {                                                 … if (age = = 20) { …                                                               }//年龄判断、处理结束 …                    }//姓名判断、处理结束 l其它有必要加以注释的地方;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2.7 行末注释尽量对齐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同一个函数或模块中的行末注释应尽量对齐。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nCount = 0;                        //计数器,表示正在处理第几个数据块  BOOL bNeedSave;            //是否保存从服务器返回的数据  BOOL bReturnCache;       //是否将Cache中的内容返回客户端 DWORD BytesWritten;   //写入的数据长度 2.2.8 注释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注释行的数量不得少于程序行数量的1/3。 2.3命名     对标识符和文件的命名要求。 2.3.1 标识符命名要求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程序中声明、定义的变量、常量、宏、类型、函数,在对其命名时应该遵守统一的命名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  l一般变量 一般变量名应以小写字母打头,各英文描述单词的首字母分别大写,其他字母一律小写。对于不同作用域的变量,其命名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2-1 变量命名
变量种类 前缀要求 示例
全局变量 g_ g_Number
全局指针变量 g_p g_pNumber
对象级变量(类内数据成员) 文件作用域变量(文件中静态变量) m_ m_Number
对象级指针变量(类内指针数据成员) 文件作用域指针变量(文件中静态指针变量) m_p m_pNumber
函数级变量(局部变量) 无要求 number
函数级指针变量(局部指针变量) p pNumber
    上表列出了对变量命名的基本要求。项目组或程序员可在该要求上再进行细化,但必须保证符合该要求。 <!  l常量         常量的名字要全部大写。常量指: const修饰的量。如const int NUMBER = 100; 枚举量。如enum{ ONE,TWO,THREE }; <!  l宏         所有用宏形式定义的名字,包括宏常量和宏函数,名字要全部大写。 <!  l类型 自定义类型名应以大写字母打头。C++中自定义类型包括:class、struct、enum、union、typedef声明的类型、namespace。 例如:typedef struct Student;       class CMsgDialog; <!  l函数 函数名应以大写字母打头。 例如:void GetCount();
  下面还有一些在命名时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 <!  l名中含多于一个单词时,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例如:m_LastCount 中要大写L和C; <!  l不要使用以下划线“_”打头的标识符。     例如:_bFind 是不允许出现的变量; <!  l不要使用仅用大小写字母区分的名称。     例如:m_bFind 和 M_BFIND; <!  l尽量使用有意义的名字。应做到见其名知其意。 例如:m_strError 表示错误的字符串; 理由: 减少命名冲突;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3.2 标识符长度要求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程序中声明、定义的变量、常量、宏、类型、函数,它们的名字长度要在4至25个字符之内(下限不包括前缀,上限包括名字中所有的字符)。 对于某些已经被普遍认同的简单命名,可不受本规则的限制。如for循环的循环记数变量,可使用 i 、j 等简单字符命名。 理由: 名字长度应该在一个恰当的范围内,名字太长不够简洁,名字太短又不能清晰表达含义。 2.3.3 文件命名要求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代码文件的名字要与文件中声明、定义的类的名字基本保持一致,使类名与类文件名建立联系。 理由: 使应用程序容易理解。 举例: 将类CMsgDialog的头文件和实现文件命名为msgdialog.h和msgdialog.cpp就是一种比较简单、恰当的方法。 2.4语句     对具体程序语句的使用要求。 2.4.1 一条程序语句中只包含一个赋值操作符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一条程序语句中,只应包含一个赋值操作符。赋值操作符包括:=, +=, -=, *=, /=, %=, >>=, <<=, &=, |=,^=, ++, --。 理由: 避免产生不明确的赋值顺序。 举例: // 不要这样写 b = c = 5; a = (b * c) + d++; // 应该这样写 c = 5; b = c; a = (b * c) + d; d++; 2.4.2 不要在控制语句的条件表达式中使用赋值操作符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不要在控制语句if, while, for 和 switch的条件表达式中使用赋值操作符。赋值操作符包括:=, +=, -=, *=, /=, %=, >>=, <<=, &=, |=, ^=,++,--。 理由: 一个类似于 if (x = y)这样的写法是不明确、不清晰的,代码的作者也许是想写成这样: if (x == y)。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if (x -= dx) {  ...         } //应该这样写: x -= dx; if (x) { ... } 2.4.3 赋值表达式中的规定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一个赋值表达式中: • 一个左值,在表达式中应该仅被赋值一次。 • 对于多重赋值表达式,一个左值在表达式中仅应出现一次,不要重复出现。 理由: 避免产生不明确的赋值顺序。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i = t[i++];//一个左值,在表达式中应该仅被赋值一次         a = b = c + a;    //对于多重赋值表达式,一个左值在表达式中仅应出现一次,不能重复出 现。 i = t[i] = 15;    //对于多重赋值表达式,一个左值在表达式中仅应出现一次,不能重复出现。 2.4.4 使用正规格式的布尔表达式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对于if, while, for等控制语句的条件表达式,建议使用正规的布尔格式。 理由: 使代码更容易理解。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while(1) { ... }     if(test) { ... } for(i = 1; function_call(i); i++) { ... } //最好这样写: AlwaysTrue = true; while(AlwaysTrue == true) { ... } if(test == true) { ... } for(i = 1; function_call(i) == true; i++) { ... } 2.4.5 禁用Goto语句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程序中不要使用goto语句。 理由: 这条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程序的结构化,因为滥用goto语句会使程序流程无规则,可读性差。 Goto语句只在一种情况下有使用价值,就是当要从多重循环深处跳转到循环之外时,效率很高,但对于一般要求的软件,没有必要费劲心思追求多么高的效率,而且效率主要是取决于算法,而不在于个别的语句技巧。 2.4.6 程序中禁用break、continue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控制语句 (for, do, while) 块中,禁止使用Break和continue。 在switch中的case语句块不受该规则限制。 理由: 在控制语句 (for, do, while) 块中使用Break和continue,会打乱代码结构化的流程,使代码的可读性降低。 2.4.7 字符串的赋值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字符串的赋值应采用_T(“”)模式。 理由: 改善可移植性。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Cstring strError = “syntax error”; //应该这样写: Cstring strError = _T(“syntax error”); 2.4.8 避免对浮点数值类型做精确比较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不要对浮点类型的数据做等于、不等于这些精确的比较判断,要用范围比较代替精确比较。 理由: 由于存在舍入的问题,计算机内部不能精确的表示所有的十进制浮点数,用等于、不等于这种精确的比较方法就可能得出与预期相反的结果。所以应该用大于、小于等范围比较的方法代替精确比较的方法。 举例: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float number; … …         if (number = = 0)              //精确比较 … … 2.4.9 new 和 delete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局部的new 和 delete 要成对出现; new要与delete对应,new[]要与delete[]对应。 理由: 防止内存泄露。 2.4.10对switch语句中每个分支结尾的要求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switch语句中的每一个case分支,都要以break作为分支的结尾(几个连续的空case语句允许共用一个)。 理由: 使代码更容易理解;减少代码发生错误的可能性。 2.4.11switch语句中的default分支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switch语句块中,一定要有default分支来处理其它情况。 理由: 用来处理switch语句中默认、特殊的情况。 2.4.12对指针的初始化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定义指针变量的同时,对其进行初始化。如果定义时还不能为指针变量赋予有效值,则使其指向NULL。 理由: 减少使用未初始化指针变量的几率。 举例: // 不要这样写代码 int* y ; y = &x ; ... // 应该这样写 int* y = &x; ... 2.4.13释放内存后的指针变量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当指针变量所指的内存被释放后,应该赋予指针一个合理的值。除非该指针变量本身将要消失这种情况下不必赋值,否则应赋予NULL。 理由: 保证指针变量在其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都指向一个合理的值。 2.4.14指针指向的数据成员的访问方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代码中用ptr->fld的形式代替(*ptr).fld的形式。 2.5函数 对函数的要求。 2.5.1 明确函数功能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函数体代码长度不得超过100行(不包括注释)。 理由: 明确函数功能(一个函数仅完成一件事情),精确(而不是近似)地实现函数设计。 2.5.2 将重复使用的代码编写成函数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将重复使用的简单操作编写成函数。 理由: 对于重复使用的功能,虽然很简单,也应以函数的形式来处理,这样可以简化代码,使代码更易于维护。 2.5.3尽量保持函数只有唯一出口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应该尽量保证一个函数只有一个出口。 理由: 增加函数的可靠性。 2.5.4 函数声明和定义的格式要求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声明和定义函数时,在函数参数列表中为各参数指定类型和名称。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改善可移植性。 举例: //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f(int, char*);        //函数声明 f(a, b)               //函数定义 int a; char* b { ... }    // 应该这样写: f(int a, char* b); f(int a, char* b) { ... } 2.5.5 为函数指定返回值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要为每一个函数指定它的返回值。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值,则要定义返回类型为void。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改善代码的可移植性。 2.5.6 在函数调用语句中不要使用赋值操作符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函数调用语句中,在函数的参数列表中不要使用赋值操作符。赋值操作符包括=, +=, -=, *=, /=, %=, >>=, <<=, &=, |=, ^=,++,--。 理由: 避免产生不明确的赋值顺序。 举例: // 不要象下面这样写代码: void fun1(int a); void fun2(int b) {          fun1(++b); //注意这里! } 2.5.7 保护可重入函数中的全局变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编写可重入函数时,若操作全局变量,则应加以保护。 举例: 如果全局变量不加以保护,当多个线程调用此函数时,很可能使此变量变为不可知状态。          例如:假设 Exam是int型全局变量,函数Squre_Exam返回Exam平方值,如下函数不具有可重入性。                Unsigned int example (int para)                {                   unsigned int temp; <!--                   Exam = para;                   temp = Square_Exam();                           return temp;              }            此函数若被多个线程调用,  Exam 可能成为未知的。 可改为如下方式: Unsigned int example (int para)               {                    unsigned int temp;                   [申请信号量操作]     Exam = para;         temp = Square_Exam();                    [释放信号量操作]                        return temp;     } 2.6类 对类的要求。 2.6.1 关于默认构造函数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为每一个类显示定义默认构造函数。 理由: 确保类的编写者考虑在类对象初始化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举例: class CMyClass { CMyClass(); ... }; 2.6.2 关于拷贝构造函数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当类中包含指针类型的数据成员时,必须显示的定义拷贝构造函数。建议为每个类都显示定义拷贝构造函数。 理由: 确保类的编写者考虑类对象在被拷贝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举例: class CMyClass { ... CMyClass(CMyClass& object); ... }; 2.6.3 为类重载“=”操作符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当类中包含指针类型的数据成员时,必须显示重载“=”操作符。建议为每个类都显示重载“=”操作符。 理由: 确保类的编写者考虑将一个该类对象赋值给另一个该类的对象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举例: // 应该这样写代码 class CMyClass { ... operator = (const CMyClass& object); ... }; 2.6.4 关于析构函数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为每一个类显示的定义析构函数。 理由: 确保类的编写者考虑类对象在析构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举例: class CMyClass { ... ~CMyClass (CMyClass& object); ... }; 2.6.5 虚拟析构函数 该规则参考自《Effective C++》中的条款 14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基类的析构函数一定要为虚拟函数(virtual Destructor)。 理由: 保证类对象内存被释放之前,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都被调用。 2.6.6 不要重新定义继承来的非虚函数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派生类中不要对基类中的非虚函数重新进行定义。如果确实需要在派生类中对该函数进行不同的定义,那么应该在基类中将该函数声明为虚函数; 理由: 不要忘了,当通过一个指向对象的指针调用成员函数时,最终调用哪个函数取决于指针本身的类型,而不是指针当前所指向的对象。 2.6.7 用内联函数代替宏函数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用内联函数代替宏函数。 理由: 同宏函数相比,内联函数不但具有宏函数的效率,而且使用起来更安全。 2.6.8 如果重载了操作符"new",也应该重载操作符 "delete" 该规则参考自《Effective C++》中的条款10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如果你为一个类重载了操作符new,那你也应该为这个类重载操作符delete。 理由: 操作符new和操作符delete需要一起合作。 2.6.9 类数据成员的访问控制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类对外的接口应该是完全功能化的,类中可以定义Public的成员函数,但不应该有Public的数据成员。 理由: 要想改变对象的当前状态,应该通过它的成员函数来实现,而不应该通过直接设置它的数据成员这种方法。一个类的数据成员应该声明为private的,最起码也应该是protected的。 2.6.10限制类继承的层数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当继承的层数超过5层时,问题就很严重了,需要有特别的理由和解释。 理由: ●很深的继承通常意味着未做通盘的考虑; ●会显著降低效率; ●可以尝试用类的组合代替过多的继承; ●与此类似,同层类的个数也不能太多,否则应该考虑是否要增加一个父类,以便做某种程度上的新的抽象,从而减少同层类的个数。 2.6.11慎用多继承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C++提供多继承的机制。多继承在描述某些事物时可能是非常有利的,甚至是必须的,但我们在使用多继承的时,一定要慎重,在决定使用多继承时,确实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理由: 多继承会显著增加代码的复杂性,还会带来潜在的混淆。比如在很多C++书籍中提到的菱形继承问题,如下图所示: logiscope84.jpg
图2-1 菱形继承
A派生子类B、C,D多继承于B、C。这种情况下,会导致类D的对象中有两个类A子对象。 2.6.12考虑类的复用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类设计的同时,考虑类的可复用性。 2.7程序组织 对程序组织的要求。 2.7.1 一个头文件中只声明一个类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一个头文件中,只应该包含对一个类的声明(嵌套类的情况除外)。头文件是指以.h、.hh、.H、.hxx、.hpp为后缀的文件。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7.2 一个源文件中只实现一个类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一个源文件中定义的每一个函数,都应该属于同一个类,即对一个类的实现描述要独占一个文件。源文件指以*.cc, *.cxx, *.cpp, *.C or *.c为后缀的代码文件。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7.3 头文件中只包含声明,不应包含定义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头文件中只包含声明,不要包含全局变量和函数的定义。头文件指以.h、 .hh、.H、 .hxx、.hpp为后缀的代码文件。 内联函数的情况除外。 理由: 在头文件中只应该包含各种声明,而不应该包含具体的实现。 2.7.4 源文件中不要有类的声明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源文件中只应该包含对类的实现,不应该包含任何类的声明。类声明应该统一放到头文件中去。源文件指以*.cc, *.cxx, *.cpp, *.C or *.c为后缀的代码文件。 理由: 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2.7.5 可被包含的文件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只允许头文件被包含到其它的代码文件中去。 理由: 改善程序代码的组织结构。 2.7.6 避免头文件的重复包含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头文件的格式应该类似于: #ifndef <IDENT> #define <IDENT> ... ... #endif 或者 #if !defined (<IDENT>) #define <IDENT> ... ... #endif 上面的<IDENT>是一个标识字符串,要求该标识字符串必须唯一。建议使用该文件的答谢文件名。 理由: 避免对同一头文件的重复包含。 举例: // 对于文件audit.h,它的文件结构应该为: #ifndef AUDIT_H #define AUDIT_H ... ... #endif 2.8 公共变量 对公共变量(全局变量)的要求。 2.8.1 严格限制公共变量的使用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程序中要尽可能少的使用公共变量。在决定使用一个公共变量时,要仔细考虑,权衡得失。 理由: 公共变量会增大模块间的耦合。 2.8.2 明确公共变量的定义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当你真的决定使用公共变量时,要仔细定义并明确公共变量的含义、作用、取值范围、与其它变量间的关系。明确公共变量与操作此公共变量的函数之间的关系,如访问、修改和创建等。 2.8.3防止公共变量与局部变量重名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防止公共变量与局部变量重名。 2.9 其它     下面这几条要求,不适合合并到上面任何一类,所以单独作为一部分。 2.9.1 不要使用结构体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C++中,不要再使用struct。 理由: 以符合面向对象的思想。 2.9.2 不要使用联合体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在C++中,不要再使用union。 理由: ●由于union成员公用内存空间所以容易出错,并且维护困难; ●使用union通常意味着非面向对象的方法。 2.9.3 用常量代替宏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使用const来定义常量,代替通过宏来定义常量的方法。 理由: 在不损失效率的同时,使用const常量比宏更加安全。 举例: //宏定义的方法 #define string "Hello world!" #define value 3 //常量定义的方法可以代替宏,且要更好 const char* string = "Hello world!"; const int value = 3; 2.9.4 括号在宏中的使用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对于宏的展开部分,在宏的参数出现的地方要加括号“()”。 理由: 保证宏替换的安全,同时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举例: // 不要这样写 #define GET_NAME(obj,ind) obj->name[ind] // 应该这样写 #define GET_NAME(obj,ind) (obj)->name[ind] 2.9.5 尽量使用C++风格的类型转换 该规则参考自《More Effective C++》中的条款2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用C++提供的类型转换操作符(static_cast,const_cast, dynamic_cast和reinterpret_cast)代替C风格的类型转换符。 理由: C风格的类型转换符有两个缺点: 1 允许你在任何类型之间进行转换,即使在这些类型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 2 在程序语句中难以识别。 2.9.6 将不再使用的代码删掉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将程序中不再用到的、注释掉的代码及时清除掉。 理由: 理由不用做太多的解释了吧?没有用的东西就应该清理掉。如果觉得这些代码你可能以后会用到,可以备份到其它地方,而不要留在正式的版本里。 3 结束 以上就是我们要求C++程序遵守的规范的全部内容。   (内容来源https://blog.csdn.net/jiangxinyu/article/details/1757483)

标签:编码,函数,代码,规范,C++,规则,级别,描述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xxnjwz-9/p/11448290.html

本站声明: 1. iCode9 技术分享网(下文简称本站)提供的所有内容,仅供技术学习、探讨和分享;
2. 关于本站的所有留言、评论、转载及引用,纯属内容发起人的个人观点,与本站观点和立场无关;
3. 关于本站的所有言论和文字,纯属内容发起人的个人观点,与本站观点和立场无关;
4. 本站文章均是网友提供,不完全保证技术分享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风险性和版权归属;如您发现该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5. 本站为非盈利性的个人网站,所有内容不会用来进行牟利,也不会利用任何形式的广告来间接获益,纯粹是为了广大技术爱好者提供技术内容和技术思想的分享性交流网站。

专注分享技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侵权联系[81616952@qq.com]

Copyright (C)ICode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ode9版权所有